【已结束】关于《泰安市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水平,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申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 号)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全省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及复查工作的通知》(鲁建城管函〔2022〕4 号)要求,于2022年4月启动编制《泰安市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1-2035年)》。
公众可以登录市城市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cgj.taian.gov.cn/)获取《泰安市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市城市管理局:cgjylk@ta.shandong.cn
(二)通过传真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市城市管理局:0538-8538551(传真)
(三)通过信函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
市城市管理局地址:泰安市长城路市城市管理局520房间,邮编:271000,联系电话8295700
寄送信函时,请在信封上注明“《泰安市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
一、规划修编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水平,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申报,市城市管理局于2022年4月启动修编《泰安市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1-2035年)》。
二、规划目的
贯彻城市园林新发展理念,适应城市发展和园林建设管理需要,促进泰安市城市园林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人民群众创造生态宜居的美好生活空间。
三、规划依据
本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绿化条例》《山东省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导则》《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泰安市城市绿化条例》《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
四、规划修编过程
2022年4月启动修编工作,经招标确定实施单位。2023年12月21日,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了专家评审。2023年12月28日,征求各区、功能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2024年2月26日,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对该专项规划无意见。2024年5月24日,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6月25日,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规划主要内容
本规划主要内容包括:规划总则,规划愿景与指标,系统规划、分类规划,专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期建设规划,规划实施保障,附则等十章。
(一)规划范围和期限。第3条、第4条明确了本次规划的范围的期限。
1.规划范围:市辖区和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一是市辖区范围,包括泰山区和岱岳区行政辖区;二是中心城区范围,与《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中心城区一致,总面积约 329 平方千米。
2.规划期限:2022-2035年。近期规划至2027年,远期规划至2035年。
(二)规划愿景。第7条指明了规划的愿景。到2035年,实现生态、生产、生活协调发展,生态空间系统更加完善,宜居宜业魅力充分彰显,全面建成绿色理念融合发展、绿色生态网络健康稳固、绿色服务普惠共享的宜居泰安、和美泰安、幸福泰安。
(三)底线指标。第8条确定了规划的底线指标。到2035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3%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8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四)市辖区自然生态格局。第9条、第10条确定了规划的自然生态格局及管控要求。依托泰山、徂徕山、大汶河,中心城区周边浅山,以及中心城区内河流水系、交通廊道,构建“两山一河,四楔多廊”的开敞空间体系。
(五)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根据第12条—第25条规定,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空间结构
构建“三环两轴、多廊串核、蓝绿织网、分级配园”的绿色空间格局。
三环:外围生态绿环、主城景观中环、核心蓝绿内环;
两轴:历史文化景观轴、时代发展风景轴;
多廊串核、蓝绿织网:通过绿廊、绿道将城市主要河流及公园体串联形成一个纵横交错、自我循环的绿廊体系;
分级配园: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大型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及游园,构建总量充沛、级配合理、服务均等的公园系统。
2.分类规划
系统布局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规划建立“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游园(口袋公园)”组成的四级城市公园体系,构建全域共享、服务均好、功能丰富的公园体系,提高公园绿地均等化服务水平。到2035年末,规划建成综合公园27处以上,专类公园17处以上,社区公园和游园1400公顷以上。
3.专业规划
(1)道路绿化规划,确定道路绿化覆盖率指标,红线宽度大于45米的道路绿化覆盖率不得小于20%;红线宽度30-45米的道路绿化覆盖率不得小于15%;红线宽度15-30米的道路绿化覆盖率不得小于10%;红线宽度小于15米的道路绿化覆盖率酌情设置;
(2)绿化树种规划,确定绿化树种种植原则及基调树种、骨干树种;
(3)古树名木保护规划,确定328株古树名木保护名录及保护措施;
(4)防灾避险功能绿地规划,按“中期避险绿地-短期避险绿地-紧急避险绿地”3级配置,其中中期避险绿地16处,短期避险绿地22处,紧急避险绿地95处;
(5)绿道规划,根据《泰安市绿道规划(2014-2030年)》,结合泰安市规划区内自然山水格局、旅游资源等的空间分布及现状交通状况,共规划14条绿道,总长度约530公里。分为4条主线、10条次线。
(六)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26条—第29条在环境影响和社会稳定风险两方面,做了专项评估。
(七)近期规划。第30条、第31条明确了近期建设规划内容。
1.近期规划目标:将“口袋公园”作为优化城市绿地布局的重要抓手,补齐短板,有效提升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快速推进结构性城市绿地建设,塑造城市形象,突出优势风貌特色,为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奠定基础;
2.近期建设项目库:近期建设实施项目主要结合《泰安市2023-2025年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以及各区、功能区征求意见函反馈的建设信息,其中规划新建1处综合公园、4处游园,改造提升35处游园,并做了投资预算。
(八)规划实施保障。第32条—第35条,分别在联动协同、创新驱动、多措并举、广泛宣传等方面做了相关要求,以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我局通过各渠道进行意见征求,均未提出意见建议,本办法按时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