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2城市管理局网站、两微一条共发布信500余条,累计阅读量40余万人次,新媒体粉丝量1.5万余人在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共发布信息100余条。

2.依申请公开2022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进行了回复。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全力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得上网。二是修订《泰安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主体。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报纸报刊等各类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和企业最后一公里

5.监督保障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对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把政务公开作为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与日常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3

行政强制

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7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务公开渠道还有待拓宽,公开方式主要还是依靠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群众知晓相关政策方式比较单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开的效果。2022年,我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人大建议提案工作模式作用,持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2022年度我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2.根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制定《2022年泰安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分管负责同志召开政务公开培训部署会,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升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年度共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2场,在政策咨询窗口组织完成政策现场解读1场。

3.2022年,市城市管理局共办理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14件,内容涉及垃圾分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容环境整治等多个方面,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回复率及满意率均为100%。

4.2022年,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创新打造“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新模式,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领市人大代表、社区主任、社区居民现场检验、实地调研改造成效,通过实地观摩、现场讲解、座谈交流等形式,让市民朋友更加直观深入了解城市管理有关情况,切实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