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900MB2812715W/2024-001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政策评价 |
一、政策评价形式
征集调查
二、组织实施单位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三、时间地点
2024年12月2日-12月8日,通过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官网向社会公开进行征集调查。
四、政策征集图片
五、政策评价结果
(一)政策实施情况。《泰安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专项规划》自2023年11月公开发布实施,规划范围为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规划期限为2022年—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今年,重点打造擂鼓石大街和红门路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示范街,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开展指导服务,对违规设置的广告和牌匾开展集中整治,店招牌匾和楼宇标识指导服务已按照规划要求开展工作,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各大队具体负责指导。今年以来,共开展店招牌匾线上指导服务450余处。
(二)取得成效。《规划》的实施不仅为我市城市面貌带来了显著变化,更在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泰安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专项规划》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户外广告设置的随意性和无序性,强调了城市整体风貌的和谐统一,符合我市城市特色及历史文化背景,打造了城市视觉新秩序。二是分类指导,灵活设置。针对每种广告类型的特点,制定具体的设置要求、设计标准和管理规范,确保广告设施与城市景观的和谐共生,兼顾了经济效益与城市形象。三是强化审批,联勤联动。市管区域已开展大型户外广告审批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受理,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建立现场联合勘验机制,依据《条例》和《规划》,对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开展审核工作。
(三)存在问题。经过调查了解,各区城市管理部门对户外广告设施的管理措施还不完善,还未出台详细性规划。还存在违规设施的户外广告设施和不规范设置的店招牌匾。
(四)整改措施。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指导各区编制详细性规划,不断完善户外广告管理相关措施。同时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形成服务、管理、执法一体化机制,为《规划》的贯彻落实提供长效保障,切实提升市民满意度。
(五)政策评价运用情况。根据政策评价运用情况指导政策落地执行,科学合理规划布局户外广告设施,推动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品质升级,为助力培育建设山水宜居城市和国际旅游名城提供良好的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