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城市管理局”(http://cgj.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金山路32号;邮编:271000;电话:8538559;传真:8538551;电子邮箱:tascg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根据我市机构改革和城市管理工作职能的调整,制定了《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对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并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2019年,共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11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财政预决算6条,领导成员及分工1条,政策法规15条,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公开1条,决策公开2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执行公开12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条,业务工作10条,管理公开24条,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培训2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11条,平台建设2条。公示重点项目7项。在城市管理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20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2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3

16107.7304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城市管理局由于机构调整和人员调整,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衔接和连续没有做到位,致使前期公开数量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不够到位。在信息公开宣传和信息公开质量上还有待提高。公开内容不够广泛,不够全面,监督力度不够,公开成效不够明显等。为此,2020年,我局将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2.加强督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制度,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注重实效。坚持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众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知晓,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

3.加强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开水平。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平台、网站的功能,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促进信息公开与办事公开的有机结合,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4.加强考核,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