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4 08:39 浏览次数: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已对各单位呈报的申报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全部材料进行了评审,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刘文俊等12名同志已通过评审。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泰安市城市管理局人事科反映。

请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进行公示,同时核实公示表(见附件)上的人员信息是否真实无误。异议期结束后,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征求意见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和信息核实情况书面报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538552;传真:8538551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人事科联系地址:泰安市泰山区长城路16号611房间(邮编271000)

 

附件: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2025年12月24日

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议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2025.pdf

信息来源: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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