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发布日期:2024-04-16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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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垃圾治理,严格查处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随意倾倒、违规填埋等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二、凡在我市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置建筑垃圾,严禁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填埋建筑垃圾。
三、产生、处置、清运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卫生。组织建筑垃圾清运的单位要做到密闭运输,严禁沿途洒漏污染城市环境。
四、凡在我市范围内发现违规倾倒、堆存、填埋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我单位举报,我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督促责任单位依法处理。
五、城市管理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请广大居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提高文明素质,携手共建文明泰安!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提供线索。投诉电话:8538077
特此通告。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城市管理局